渭南市中考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
实行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组织录取和公示结果。
成绩公布方式:
一是考生可通过渭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二是通过关注渭南教育微信平台查询成绩;
三是考生可在县市区招生办和所在初中学校现场查询成绩。
1,成绩公布后,全市统一公布分类录取最低控制线,由考生依据个人意愿,自行填报录取志愿。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统一时间,集中录取的方式进行。
考生建档
1,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招生录取使用电子考籍档案录取。考生考籍档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组建。
2,考生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开学一周未报到或报到后自行离校的考生视为放弃新生录取资格。
学籍管理
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按照市上的录取结果,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做好高一新生的建档工作,在招生结束后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学籍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学籍将作为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考资格审查的基本依据。
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